call/apply/bind方法的来源:
call,apply,bind这三个方法都是继承自Function.prototype中的,属于实例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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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unction.prototype.call()
函数实例的call方法,可以指定该函数内部this的指向,然后在所指定的作用域中,调用该函数。并且会立即执行该函数。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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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述代码中,this如果指向全局对象,则返回22,否则返回20。
call()方法可以传递2个参数,第一个参数是函数执行时所在的作用域,第二个是函数调用时需要传递的参数。第一个参数时必须的,可以是null,undefined,this,其表示函数此时处于全局作用域,第二个参数必须一个个添加。而在apply()方法中,第二个参数必须为数组。
call()方法的应用:调用对象的原生方法或将类数组对象转换为数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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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asOwnProperty是obj对象继承的方法,如果这个方法一旦被覆盖,就不会得到正确结果。call方法可以解决这个方法,它将hasOwnProperty方法的原始定义放到obj对象上执行,这样无论obj上有没有同名方法,都不会影响结果。要注意的是,hasOwnProperty是Object.prototype原生对象的方法,而call是继承自Function.prototype的方法。
Function.prototype.apply()
apply方法的作用与call方法类似,也是改变this指向(函数执行时所在的作用域),然后在指定的作用域中,调用该函数。同时也会立即执行该函数。唯一的区别就是,它接收一个数组作为函数执行时的参数
call与apply的区别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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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必要再说一遍:call()第二个参数必须一个个添加【可同时添加多个】,二apply()必须以数组的形式添加。
apply()应用:
找出数组中的最大数
1234var a = [2, 4, 5, 7, 8, 10];console.log(Math.max.apply(null, a)); //10console.log(Math.max.call(null,2, 4, 5, 7, 8, 10)); //10Javascript中是没有提供找出数组中最大值的方法的,使用继承自Function.prototype的apply和Math.max方法,就可以返回数组的最大值。将数组的空元素变为undefined【利用Array构造函数将数组的空元素变成undefined。】
1console.log(Array.apply(null, [1, , 3])); // [1, undefined, 3]空元素与undefined的区别在于,数组的forEach()会跳过空元素,但不会跳过undefined和null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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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用数组对象的slice方法,可以将一个类似数组的对象(比如arguments对象)转为真正的数组。当然,slice方法的一个重要应用,就是将类似数组的对象转为真正的数组。call和apply都可以实现该应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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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方法起作用的前提:被处理的对象必须有length属性,以及相对应的数字键。
Function.prototype.bind()
bind方法用于指定函数内部的this指向(执行时所在的作用域),然后返回一个新函数。bind方法并非立即执行一个函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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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面代码中,如果this.a指向keith对象内部的a属性,如果这个方法赋值给另外一个变量,调用时就会出错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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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面代码中,如果把count方法赋值给f变量,那么this对象指向不再是keith对象了,而是window对象。而window.a默认为undefined,进行递增运算之后undefined++就等于NaN。
为了解决这个问题,可以使用bind方法,将keith对象里的this绑定到keith对象上,或者是直接调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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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然,this也可以绑定到其他对象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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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样,我们也可以给bind方法传递参数,第一个参数如果为null或者undefined或者this,会将函数内部的this对象指向全局环境;第二个为调用时需要的参数,并且传递参数的形式与call方法相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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绑定回调函数的对象:
如果在回掉函数中使用this对象,那么this对象是会指向DOM对象,也就是button对象。如果要解决回调函数中this指向问题,可以用如下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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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按钮以后,控制台将会显示true。由于apply方法(或者call方法)不仅绑定函数执行时所在的对象,还会立即执行函数(而bind方法不会立即执行,注意区别),因此不得不把绑定语句写在一个函数体内。
call,apply,bind方法的联系和区别:
第一个参数都是指定函数内部中this的指向(函数执行时所在的作用域),然后根据指定的作用域,调用该函数。
都可以在函数调用时传递参数。call,bind方法需要直接传入,而apply方法需要以数组的形式传入。
call,apply方法是在调用之后立即执行函数,而bind方法没有立即执行,需要将函数再执行一遍。有点闭包的味道。
改变this对象的指向问题不仅有call,apply,bind方法,也可以使用that变量来固定this的指向。
[原文链接]:(http://www.cnblogs.com/Uncle-Keith/p/5822549.html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