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:link,visited,hover,active.A标签4状态排序原则
HTML中A标签有4种状态,link,visited,hover,active,不过如果写CSS的时候排序错误就会导致状态失效或错乱。
A标签4种状态的排序规律符合一个原则,叫“爱恨原则”,由某国外友人提出,如下:
LoVe/HAte
以上分别是爱与讨厌的单词,估计绝大部分人都记得。其中加亮的字母即是A标签4种状态的首字母。怎么样?如此来记,就一目了然了吧?
感谢原作者的分享,虽然我不知道你是谁。
不过,我也有一个方法“LVHA”:
LV:熟悉吗?那不是某个名牌吗。。。
HA: 哈哈,记住了没。。。